7月11日,长宁县公安局龙头派出所破获了一起特殊盗窃案。男子张某用琥珀胆碱和头痛粉混合而成的毒剂猎捕村民的看家狗,导致狗死亡。张某因此被行政拘留12天。
7月3日,宜宾市长宁县龙头镇某村村民陈某在上山干活时,听到自家的中华田园犬发出痛苦的哀鸣声。上前查看后发现狗倒在竹林中动弹不得,身上还插着一根含有针管的镖状物,疑似被毒镖猎杀。陈某随即报警。
接到报警后,长宁县公安局龙头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调查。经过走访摸排,警方发现有盗窃犬只前科的张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,并推测他可能在长宁周边活动。由于张某有前科且随身携带猎狗毒针,警方制定了详细的抓捕计划。最终,警方成功抓获张某,并缴获了作案工具——射击毒针的弓弩一支及毒针五枚。
审讯过程中,张某对其驾驶汽车流窜乡村,利用毒针射击和投放“有毒肉块”等方式偷盗家犬的行为供认不讳。他使用的毒剂是由琥珀胆碱和头痛粉混合而成。此外,张某承认其偷狗目的是为了贩卖狗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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